截至2026年4月,贺州市正式印发了《贺州市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》,标志着本市生态资源向可变现资产迈出了实质性一步。该方案明确了2026年为试点启动年,重点在国有林场及集体林地率先开展碳汇开发,建立了“资源—资产—资本”的转化通道。
一、 政策背景与核心变化解读
在“双碳”战略背景下,贺州市森林覆盖率长期位居全区前列,生态家底丰厚,但过去这些林木资源难以直接产生经济收益。此次新政的最大变化在于:以往的植树造林单纯依靠木材销售或生态补偿,现在通过科学核算,将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转化为可在特定平台交易的碳信用指标。这一转变让“好空气”真正能卖钱,且不影响原有林地正常的木材采伐和经营收益,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叠加。
二、 谁可以参与?参与主体与条件
新政策打破了单一主体限制,广泛吸纳多方力量参与。无论是村集体还是企业,只要权属清晰均可作为开发主体:
- 村集体经济组织:持有合法林权证的集体林地,可统一打包开发。
- 国有林场:贺州市范围内的国有林场是首批试点的“主力军”。
- 社会资本/企业: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模式参与开发,具体需与林权方签订合作协议,并明确收益分成。
申请开发的核心前置条件:
- 权属清晰: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(林权证),无法律纠纷。
- 土地合格性:林地类型需符合国家碳汇方法学要求,通常要求是2005年以来非森林状态转化为森林的土地(如荒山造林),或特定的森林经营类项目。
- 具备额外性:需论证该碳汇项目在没有碳交易收益支持下难以常规运行,这是立项审批的关键难点。
三、 怎么交易?开发流程与交易机制
新政对开发流程进行了标准化梳理,共分为项目设计、审定、备案、监测、核证、交易六个步骤。为了方便普通农户和村集体理解,我们将其归纳为三个闭环阶段:
| 阶段 | 核心任务 | 责任主体/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阶段:项目确立与审定 | 编制《项目设计文件》,委托第三方机构审定 | 开发主体负责,需符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或区域自愿减排方法学 |
| 第二阶段:减排量监测与核证 | 定期测量林木生长碳汇量,编制监测报告并由第三方核证 | 需具有资质的核证机构出具报告,数据将作为交易依据 |
| 第三阶段:交易与收益分配 | 在指定交易平台挂牌出售碳汇指标 | 通过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省级碳汇交易平台进行,收益按约定比例分配 |
与传统林产品交易相比,其机制差异在于:碳汇交易的不是实物木材,而是虚拟的减排量指标。交易完成后,买方(通常为高耗能企业)用于抵消自身碳排放,卖方则获得现金收益。交易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,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。
四、 收益如何分配?金融与保险创新
本次方案的创新亮点在于强化了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。在收益分配原则上,实行“谁投资、谁开发、谁受益”:
- 国有林场项目:碳汇收益主要用于生态修复再投入和职工绩效奖励。
- 集体与个人林地项目:村集体与农户按约定比例分红,方案鼓励将收益的不低于50%直接分配到户。
- 引入碳汇保险:为解决林木因灾毁损导致的碳汇减产风险,贺州试点将建立林业碳汇价格保险和灾害保险机制。若遭遇火灾或冰冻灾害,保险公司将赔付相应碳汇损失,确保林农收益稳定。
- 碳汇质押贷款:未来经评估认定的林业碳汇资产可用于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,将预期收益提前变现。
五、 实施步骤与时间表
试点工作采取分阶段梯次推进策略,具体执行节奏如下:
第一阶段(2026年-2027年):先行先试期。重点选取大桂山林场、姑婆山周边等条件成熟的国有林场及集体林地开展第一批项目开发,完成方法学论证和首批减排量签发。
第二阶段(2027年-2029年):扩面推广期。总结试点经验,将开发范围扩大到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,启动社会资本批量参与模式。
第三阶段(2030年前):成熟运行期。形成覆盖开发、交易、金融服务的完整产业链,助力贺州高质量实现碳中和目标。
温馨提示
核对权属是关键第一步:有意向的林农或合作社,建议首先前往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对或补办林地确权手续。权属不清或界限争议地块无法进入碳汇开发流程。
警惕非正规中介陷阱:目前政策明确由官方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。若遇到声称可高价代开发、快速提现的私人中介,建议先咨询贺州市林业局或当地乡镇林业站进行核实,谨防上当受骗。
关于政策详情:各国有林场、村集体如有项目意向,可咨询贺州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;若涉及后续的碳汇不动产登记问题,可联系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取标准流程指引。
- 办理地点:贺州市民服务中心或各区(县)行政服务中心
- 咨询方式: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,工作日 9:00-17:00
- 建议提前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要求。
- 注意事项:月底及节假日前后人流较多,建议错峰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