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居住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详解
截至2026年4月20日,厦门居住权登记政策规定:全市已办理133件,通过合同、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三种方式设立,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这项业务自去年启动以来,主要保障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离婚后生活困难方等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,可设定终身无偿居住。下面我以办事达人的角度,把步骤、材料、条件一次性给你讲清楚。
第一步:判断自己是否适用居住权登记
- 适用人群:老年人(如父母帮子女买房后想终身居住)、未成年人、离婚后生活困难方等需要长期稳定居住保障的人。
- 核心优势:居住权一般无偿,期限可设为终身。即便房屋产权变更,居住权人仍可继续居住,不受影响。
- 房屋要求: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(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),且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。
- 禁止情况:房屋存在查封登记的不能办;同一住宅部分已经给他人设立了居住权的,不能再重复设立。
- 抵押房屋:如果房屋有抵押,必须先征得抵押权人(如银行)的书面同意才能办理。
第二步:选择适合自己的设立方式
居住权设立有三种方式,申请人和所需材料不同,请对照下表选择:
| 设立方式 | 申请主体 | 核心材料 |
|---|---|---|
| 合同约定 | 房屋所有权人 + 居住权人 共同申请 | 居住权合同(需明确居住期限、条件等)、双方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证书 |
| 遗嘱 | 居住权人 单方申请 | 遗嘱(已生效)、遗嘱人死亡证明、居住权人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证书 |
| 生效法律文书 | 居住权人 单方申请 |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/调解书/仲裁裁决书、居住权人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证书(如文书已明确房产信息则无需额外提供) |
关键提醒:无论哪种方式,都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,私下协议无效。
第三步:准备材料
- 身份证明:所有权人及居住权人的身份证(或护照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)。
- 不动产权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。
- 设立依据文件:对应上表选择合同/遗嘱/法律文书。
- 额外材料:如房屋有抵押,需提供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函;如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。
- 查询工具:微信搜索关注“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公众号,可查询最新办事指南、下载表格。
第四步:前往办理地点
- 携带上述材料,前往房屋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场所。厦门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受理。
- 目前全市网点包括:思明区、湖里区、集美区、海沧区、同安区、翔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。具体地址可通过公众号或“i厦门”APP查询。
- 注意:不受理跨区办理,必须去房屋所在区的登记中心。
第五步:现场提交与领证
- 到窗口取号、提交材料,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。
- 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(从正式受理算起,不含排队和补正材料时间)。
- 办结后可选择邮寄或自取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居住权登记证明)。终身居住权的期限会在证书上注明“终身”。
常见问题
- Q:居住权设立后,子女还能卖房吗?
可以卖,但买受人必须继续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。房屋过户后,居住权依然有效,不会因买卖而消失。 - Q:居住权可以撤销或变更吗?
可以。居住权人主动注销(如搬离或放弃)可由单方申请;双方协商变更居住期限、条件等需共同申请。注:居住权人死亡或约定居住期限届满则自动消灭。 - Q:我名下房子有贷款,银行不同意设居住权怎么办?
必须先联系银行(抵押权人)取得书面同意,否则无法办理。如果银行不同意,只能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申请。
温馨提示
- 建议办理前先通过“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公众号预约,避免跑空。
- 居住权合同建议请律师或专业人士起草,明确居住期限(终身或固定年限)、是否可出租、物业水电费承担等细节,避免后续纠纷。
- 目前全市仅办理133件,办理量不大,但窗口流程清晰,只要材料齐全基本一次搞定。
📍 厦门本地温馨提示
- 办理地点:厦门市民服务中心或各区(县)行政服务中心
- 咨询方式: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,工作日 9:00-17:00
- 建议提前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要求。
- 注意事项:月底及节假日前后人流较多,建议错峰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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