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 全国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,直解新市民教育、住房、社保、医疗等急难愁盼 全国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,直解新市民教育、住房、社保、医疗等急难愁盼 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,全国81项基本公共服务中约四分之三(约61项)已实现按常住地提供,这意味着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已达97%,同时中央财政已预拨1.2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