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6年09月04日,乌兰察布门诊慢特病管理执行的政策规定:市医保局正就《乌兰察布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将统一调整为25种。2026年9月18日前,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均可反馈意见。
一、政策背景:自治区统筹下的规范统一
本次调整主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级统筹要求,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试行办法》(内医保发〔2026〕2号),统一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、认定标准、待遇政策、支付机制、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。核心目的是引导合理诊疗、防止基金浪费,让有限的医保资金更精准用于需要长期治疗的人群。
二、核心变化:职工医保调整为25种
2026年9月文件显示,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调整后共设25个病种,按“继续保留”“规范名称”“过渡期病种”等分类衔接。
| 调整方式 | 数量 | 主要变化 |
|---|---|---|
| 继续保留 | 9种 | 紫癜、血友病、肝硬化、肺动脉高压、帕金森综合征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|
| 规范名称 | 5种 | 高血压III期→高血压合并并发症;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→尿毒症;器官移植排异治疗→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|
| 过渡期及其他 | 按自治区目录 | 执行过渡期、整合并入、完全按新标准认定、老人老办法等 |
规范名称后,参保人申报和报销时更清晰,减少因名称不一致造成的认定偏差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目录也同步规范,具体病种数以正式发布为准。
三、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
要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,须先完成认定备案。2026年现行办理条件如下:
- 参保条件:参加乌兰察布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,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。
- 疾病条件:所患疾病在职工医保25种病种目录(居民医保按对应目录)内,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,需长期在门诊治疗。
- 所需材料:身份证或社保卡、近期诊断证明、病历资料、检查检验报告等。
办理步骤: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指定医院提出申请→提交材料审核认定→系统备案→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。报销时个人只支付自付部分,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系统直接结算。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、起付线、封顶线按乌兰察布市2026年现行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,具体以医保窗口核定为准。
本次调整不单独增加参保人缴费。职工医保仍按单位和个人现行比例分担,居民医保按2026年度缴费标准执行;只有经备案后,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才进入统筹基金按政策比例报销。
四、公开征求意见方式
征求意见时间:2026年8月21日—2026年9月18日。
- 邮寄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致远街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919室,邮编012000,信封注明“《实施细则》意见”。
- 联系人:叶丛笑
- 联系电话:0474-8385323
-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五、对参保人的影响
此次调整重在规范管理,不会改变职工医保25种病种的整体保障方向。已认定人员按“老人老办法”衔接,病种名称规范不会轻易降低待遇;对新增认定人员,将按新目录和统一认定标准执行。长期治疗患者可更稳定享受报销待遇,基金使用也会更精准。
温馨提示:2026年9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尚未正式执行。建议参保人保存好病历和诊断材料,关注乌兰察布市医保经办机构正式通知,待文件实施后再按规定办理或复审认定。
- [2026-08-31]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 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- [2026-08-26] 关于公开征集《乌兰察布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 – 意见征集 —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
- [2026-08-25] 咨询-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— 中国政府网
- 办理地点:乌兰察布市民服务中心或各区(县)行政服务中心
- 咨询方式: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,工作日 9:00-17:00
- 建议提前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要求。
- 注意事项:月底及节假日前后人流较多,建议错峰办理
本地办事一站搞定:积分计算、社保速算、政策订阅、材料清单。订阅你关心的城市,新政自动推送,告别四处翻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