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6年08月27日,榆林农村宅基地审批执行的政策规定:面积上限按地形分档为133/200/267平方米,划定7类禁建区,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刚性约束,村民建房全流程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。五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榆林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已进入试行实施阶段,这是榆林近年在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域最系统的一次流程重构。
一、新政出台背景:破解“多头管、跑断腿”
此前榆林各地宅基地审批存在部门职责分散、办理时限不清、材料重复提交等突出问题,“一户多宅”、未批先建现象在部分乡镇仍有存量。2026年8月,市农业农村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林业和草原局、行政审批服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《指引》,核心变化是: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审查环节整合为“镇级一个窗口受理、一套材料通办”,构建“市指导、县主导、镇主责、村主体”四级联动体系。
二、核心准入条件:5类能批,7类不批
合法申请情形(5类),符合其一即可向村集体提出书面申请:
- 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确需分户建房,且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标准合计数的;
- 因自然灾害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或政策性移民落户,需要新建住宅的;
- 现住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,需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的;
- 因国家、集体建设征收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搬迁,依法重新安排宅基地的;
-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“一户一宅”的情形。
不予审批情形(7类),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申请将直接退回: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标准的;将原有住宅出卖、出租、赠与或改为经营性场所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;申请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;所申请地块位于禁建区内的;存在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尚未处理结案的;涉及权属争议未解决的;不符合村庄规划或风貌管控要求的。
三、面积上限:三档差异化标准
2026年现行标准按地形地貌分三档执行,较以往“一刀切”做法更为精细:
| 地形类别 | 每户宅基地面积上限 | 适用区域参考 |
|---|---|---|
| 城市郊区、平原地区 | ≤133㎡ | 榆阳区城郊、定边平原乡镇等 |
| 川地、塬地 | ≤200㎡ | 绥德、米脂川道地带等 |
| 山地、丘陵地区 | ≤267㎡ | 清涧、子洲、佳县南部丘陵区等 |
注意:面积含正房、附属用房及院落占地,不得超过上限,但可小于上限,具体以乡镇批准的用地红线为准。
四、7类禁建区:红线碰不得
以下区域一律不得选址建房,村级初审阶段即会核验:永久基本农田;生态保护红线区域;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;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;河道行洪区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;高压走廊及电力设施保护区;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。如拟选地块涉及永久基本农田,即使面积再小也不予受理。
五、办理流程:最多跑一次
2026年8月起,榆林全市统一执行“申请—审批—验收—登记”标准流程:
- 第一步:村级申请——村民向村委会提交《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》、身份证明、户籍证明、用地四至草图等基本材料,村级进行公示和初审;
- 第二步:乡镇审批——乡镇“一窗受理”,组织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内设机构联合踏勘,办理时限明确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;
- 第三步:施工放线——批准后由乡镇组织现场定位放线,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批准文件;
- 第四步:联合验收与登记——竣工后报乡镇验收,验收合格后依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改革后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仅需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一次材料,后续环节全部内部流转。同时,宅基地审批涉及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予以减免,测绘、放线等环节不得向村民收取额外费用。
温馨提示
2026年8月下旬榆林多有降雨天气,本周三至周五(8月26日—28日)为小雨或阴天,乡镇踏勘排期可能受天气影响稍有延后,建议申请人在材料准备齐全后先向村委会预约初审,再与乡镇确认现场踏勘时间。政策试行初期各县市区执行口径可能略有差异,具体以所在乡镇公示的办事指南为准。如需核对自家地块是否涉及禁建区,可持宗地位置信息到乡镇自然资源所免费查询。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复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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