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6年4月,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3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明细,累计发放金额182498.10元,覆盖就业困难人员及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共计60人。两项补贴均依托“单位申请、人社审核、公示拨付”流程完成,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月初向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补贴构成
此次补贴发放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桂人社规〔2024〕9号)及《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》执行。补贴分为两大类: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,涉及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、市公安局2家单位共4人;二是针对钢铁核电等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的专项补贴,覆盖31家单位共56人。
补贴金额拆分明细如下:
| 补贴类别 | 惠及人数 | 岗位补贴(元) | 社保补贴(元) | 小计(元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就业困难人员 | 4 | 8800.00 | 3795.00 | 12595.00 |
| 被征地农民 | 56 | 123200.00 | 46703.10 | 169903.10 |
| 合计 | 60 | 132000.00 | 50498.10 | 182498.10 |
二、两类岗位的申请条件
(一)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
- 用人单位须为防城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或公共服务机构。
- 招用对象须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,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。
- 岗位须为上级部门批准设立或经人社部门核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。
- 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(二)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
- 安置对象须为防城港市钢铁、核电等重大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,并经城区征地拆迁部门及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认。
- 岗位主要用于安置超期限仍需帮扶的被征地农民,由属地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开发。
- 用人单位按月向市人社局申报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,补贴标准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。以此次发放为例,56名被征地农民岗位补贴为人均2200元/月(依据桂政发〔2023〕16号最低工资标准执行),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缴部分核算。
三、申领步骤与材料清单
整个申领流程遵循“当月申请、次月审核、公示后拨付”的原则,具体操作如下:
- 材料准备:用人单位在每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及社保缴纳情况,填写《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》《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》,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、社保缴费凭证、工资发放记录等印证材料。
- 窗口提交:于次月5日前,将全套申报材料递交至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(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303室)。
- 审核公示:市人社局收到材料后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22日)。
- 拨付到账:公示无异议后,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,用人单位须确保专款专用,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。
四、公示监督与异议反馈
为确保资金发放透明,每一批次补贴均会通过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目进行公开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发放对象或金额持有异议,均可通过以下渠道实名反馈:
- 书面邮寄: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303室,市就业服务中心收(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- 现场送达: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异议材料,于工作日直接送至上述地址。
- 电话及邮箱:0770-2829753,[email protected]。
温馨提示
-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或在岗人员超龄(女性超50周岁、男性超60周岁)将无法通过审核。
- 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可同时享受,选择更适配的扶持渠道。
- 政策咨询可前往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或拨打上述电话,建议优先关注市人社局官网获取最新申报通知。
- 文中涉及的具体金额标准以公示文件及官方解读为准,后续如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,补贴额度将同步更新。
📍 防城港本地温馨提示
- 办理地点:防城港市民服务中心或各区(县)行政服务中心
- 咨询方式: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,工作日 9:00-17:00
- 建议提前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要求。
- 注意事项:月底及节假日前后人流较多,建议错峰办理
正文完